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辅助系统自动化元件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T-202501-000308
二、采购单名称: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辅助系统自动化元件设备
三、采购单位: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货物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2025-01-27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5-02-10
九、交货时间: 2025-10-30
十、备注:
十一、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1 |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 |
辅助系统自动化元件设备 |
13% |
项 |
1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报价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供应商在评审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采购项目);为采购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采购项目);为采购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采购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5)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自2019年至响应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具有总装机容量≥1000MW的水电站辅助系统自动化元件设备的供货业绩,并已投入运行。 所有响应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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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889-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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