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输煤系统委托运行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798)
一、 招标条件
(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输煤系统委托运行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南路143号。
2.2项目规模: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输煤系统委托运行。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生产运营-十里泉发电厂输煤系统委托运行项目(CHDTDZ001/23-QT-179801):十里泉发电厂2×330MW+2×660MW机组输、卸煤及附属系统的委托运行,包含设备操作巡视、安全文明生产、日常维护等,保证输、卸煤系统稳定可靠运行,保证电煤安全高效接卸及向机组供煤。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十里泉发电厂输煤系统委托运行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机容量不低于330MW的火力发电厂输煤系统委托运行相关合同业绩(含在执行),且合同金额在200万以上。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结算发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和合同发票(合同分为多次支付的,提供发票1张或以上)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1-22 到2025-02-06 23:00。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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