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新能源公司槐荫吴家堡46兆瓦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华能山东分公司新能源公司槐荫吴家堡46兆瓦渔光互补
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1-2-24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新能源公司槐荫吴家堡46兆瓦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济南槐荫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
2.2 规 模: 华能槐荫吴家堡46兆瓦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由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投建,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三教堂村片区鱼塘,本工程设计直流侧装机容量60.01996MWp,容配比为1.31,交流侧上网容量为46MW,总占地面积约1200亩,同期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负责完成光伏厂区的鱼塘标准化改造,达到高标准鱼塘建设标准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投标人须负责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全容量并网。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内,需完成至少80%的土地流转工作。若项目实际并网容量低于合同签订容量,因土地不足等原因投标人需负责在本镇区域内补充土地资源并承担相关费用,在项目总工期内补足并网容量,并确保项目资源品质和工程质量不低于项目总体要求。本合同除暂估价及另有约定外,采用固定总价结算,该固定总价包括了项目至质保期满之前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并不限于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所有投入以及工期延误和其他明示或不可预见的所有风险、费用在内,为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总价=固定总价+暂估价+暂列金额。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新能源公司槐荫吴家堡46兆瓦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
2.5 计划工期: 计划于2025年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最终确定时间为准),开工后2历天全容量并网,计划2025年。
2.6 招标范围:
1)光伏场区土建、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地清理及场地平整;场区围栏;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新建和改建;场区给排水工程;光伏组件固定支架基础(桩基)采购及施工;设备基础施工;光伏场区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等电气设备安装及试验;柔性支架、附件采购及安装;场区电缆、光缆及电缆附件采购、安装及试验;集电线路电缆敷设工程;防雷接地工程;负责完成光伏厂区的土地流转工作并完成鱼塘标准化改造,达到高标准鱼塘建设标准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
2)升压站土建、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围墙;升压站进站及站内道路工程;站区场地清理及场地平整;升压站永临结合备用电源系统采购、安装、调试;生活、生产建筑工程;升压站给排水工程;设备基础工程;升压站电气安装及调试工程;升压站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升压站室外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站内电缆沟;全站消防系统;采暖通风。升压站与送出线路的分界为110kV升压站送出线龙门架内全部设备安装及调试。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联合调试等升压站全部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3)组件、逆变器、固定支架、主变、箱变、预制舱、无功补偿、GIS配电装置等集团框架设备(含核心元器件),严格按照集团与各厂家签署框架技术协议执行,且技术参数不得降低,上述设备以暂估价形式包含于PC合同中,实际执行由项目公司在电商平台下单采购或单独采购,据实结算。由项目公司、PC总包方与设备厂家三方签署合同;乙供设备材料优先采用华能集团框架、集采结果品牌,若采用华能集团框架、集采结果外产品,其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华能集团框架协议技术参数标准,乙供设备材料需经招标人同意。
整个光伏项目的设备和材料的催交、运输、接收、设备验收、保管、二次搬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移交和管理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4)工程质量涉及所有试验、桩基检测等,取得第三方防雷接地检测报告、沉降观测报告、消防备案、永临结合备用电源系统手续办理、给水(自来水或水井)系统手续办理等。
5)相关民事问题的协调、临时堆场租赁、设备和材料保管看护等。
6)临时用地及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对临时用地进行原地貌恢复。
7)负责项目临占地租用,配合开展用地、用林、电网等所有涉及合规手续办理及协调,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性能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环、水保监理检测专项验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消防、气候可行性论证等验收服务,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服务等。具备项目投产运行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及工程,以及建设过程安全、质量、进度、技术、造价、信息、档案、消防等管理。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全部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需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统安装、调试和应用等工作,同时应负责本项目智慧基建系统中不限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质监管理、资料管理、视频监控、物资管理、考勤管理、项目OA、综合管理等功能。
本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明,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安全标准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6.1设备和材料供应/采购
组件、逆变器、固定支架、主变、箱变、预制舱、无功补偿、GIS配电装置等集团框架设备(含核心元器件),严格按照集团与各厂家签署框架技术协议执行,且技术参数不得降低,上述设备以暂估价形式包含于PC合同中,实际执行由项目公司在电商平台下单采购或单独采购,据实结算。由项目公司、PC总包方与设备厂家三方签署合同;乙供设备材料优先采用华能集团框架、集采结果品牌,若采用华能集团框架、集采结果外产品,其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华能集团框架协议技术参数标准,乙供设备材料需经招标人同意。
整个光伏项目的设备和材料的催交、运输、接收、设备验收、保管、二次搬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移交和管理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2.6.2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开工决策程序;负责工程开工许可、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环境保护方案、安全、消防、职业健康方案等方案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过程监测。
2.6.3中标人负责工程保险购买(除安装工程一切险)。
2.6.4项目施工及调试
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土建工程施工(含临建设施、障碍物、附着物清理及恢复)、试运行、移交生产、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试运、质监验收、试运行、保护定值计算及整定、达设计值投产、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完成移交生产部门验收所需完成的全部工作。
2.6.5华能集团智慧云接入、电网接入
负责完成华能集团智慧云接入和电网并网验收;协助相关并网手续的办理,组织配合电网公司验收,工程质量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同时投标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6.7验收
根据国家、行业及华能集团相关规章制度,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类验收。
2.6.8档案管理
负责项目工程主要活动、重大事件、隐蔽工程、重要成果等声影像资料管理,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资料。
负责组织所有参建单位的工程档案建立、工程档案整理和移交存档。
2.6.9关系协调
负责项目全过程与镇县等各级政府、项目所在的企业、国家电网等地方关系(含民事关系)协调。所有对外关系协调、施工产生的争议处理及临时用地、集电线路、变压器及预制舱等设备占地、技术培训(含运维规程)、青苗补偿以及其他必要服务等(工作范围及费用)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2.6.10质保期内的服务。
项目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及免费质保两年内的消耗品;验收整改等其他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2.6.11其他
完成合同结算、配合招标人上级单位结算审计、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完成工程总结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2.6.12相关要求:
(1)本项目组织统一踏勘。
(2)本项目施工拟采用柔性支架,需进行柔性支架的二次设计及安装;包含高标准鱼塘建设、尾水处理的等水利项目设计及建设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今具有至少1项不低于40MW的光伏项目合同业绩(须包含110kV及以上升压站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1年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项40MW及以上光伏项目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09时00分起至2025年00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山东分公司新能源公司槐荫吴家堡46兆瓦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0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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