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2025年度草籽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2025年度草籽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1-3-27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1.招标条件
本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2025年度草籽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2.2规模:伊敏电厂电力装机350万千瓦,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3500万吨。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历日内。
框架协议期:框架协议执行期为一年,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单价保持固定不变;现提报采购数量为预估量,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但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实际采购金额超出中标总金额时,须提报公司决策会议审议。
2.6招标范围:草籽2项,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类需包含草种相关内容),该许可证在国家林草局网站可查询;
(2)具有有效的《草种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累计不低于50万元草籽的销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进口产品要求获得生产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有效的代理授权书;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如果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同一厂家的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提供满足资格条件业绩累计金额多者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09:00起至2025年0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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