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蒙东公司牙克石发电公司热网补水水质处理改造项目设计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华能蒙东公司牙克石发电公司热网补水水质处理改造项目
设计及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1-3-26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市通河东街(汇流河)
1.招标条件
华能蒙东公司牙克石发电公司热网补水水质处理改造项目设计及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牙克石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350MW燃煤机组。
项目概况:华能牙克石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牙发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牧原镇通河东街,地处免渡河东岸阶地、距市区约7.5km。牙发公司前身为呼伦贝尔市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汇流河发电厂,隶属于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4月更名为华能牙克石发电有限公司。牙发公司现有装机容量为350MW热电联产机组,于2023年8月投入运行;锅炉为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直流锅炉;汽轮机为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超临界、单轴、三缸两排汽、中间再热、湿冷抽汽凝汽式汽轮机;机组采用电除尘、干除灰、干法除渣方式,烟气脱硝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技术(SCR),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
牙发公司生产用水水源为牙克石益民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生活用水水源为自备井地下水;循环冷却水系统采用带逆流式双曲线自然通风冷却塔,凝汽器管材为TP316不锈钢,采用“杀菌剂+阻垢缓蚀剂”联合处理方式,再生水作为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循环排污水主要作为锅炉补给水系统水源;电厂不设废水排放口,废水全部在厂内综合利用。
牙克石市配套热网工程原设计热网补水由牙发公司和呼伦贝尔市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牙克石热电厂(以下简称“牙热电厂”)共同补给,由于牙热电厂不具备补水能力,热网补水由牙发公司统一承担。牙发公司作为牙克石市老城区供热主热源,采用一次网、二次网间接换热方式。2023年~2024年供暖初期,一次热网补水为锅炉补给水系统一级反渗透产水,二次网补水为一次网水,反渗透产水基本可以满足热网损失水量要求。随着二次热网(主要为城区居民热网)损失水量的增加,仅靠锅炉补给水系统一级反渗透产水已无法满足管网补水需求,而二次网的换热站未设计补水点且无补水水源,因此,牙发公司只能通过向一次网补充再生水来维系供热热网系统的正常运行。由于再生水的氯离子、硬度、浊度等指标均超过CJJ34-2022《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中规定的热网补水水质要求,导致热网系统结垢和腐蚀情况严重,严重影响热网系统正常运行。为此,牙发公司亟需开展热网补水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牙克石发电公司热网补水水质处理改造项目(产水量220m³/h)的工艺系统、电气系统、热控系统、建(构)筑物等设计,以及全部设备采购及调试、试验(不含性能试验)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项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内容包含制水量100m³/h以上的火电厂化学制水或者锅炉补给水设计合同业绩(符合要求的EP或EPC业绩亦视为有效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的影印件(合同影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月25日时到2025年2月8日时止。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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