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诉讼案件委托代理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T-202501-000457
二、采购单名称: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诉讼案件委托代理服务
三、采购单位: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2025-02-06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5-02-08 10:30
九、服务开始时间: 2025-02-09
十一、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1 |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诉讼案件委托代理服务项目 |
6%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必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成立满5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0人及以上。
8.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2020年至今)至少1个房屋拆迁纠纷相关诉讼代理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的首页、签字盖章页,一旦发现造假做废处理。
9. 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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