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院火电基建技术咨询业务协作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院火电基建技术咨询业务协作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20092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设计优化研究中心承担了集团内30余项火电基建项目的设计优化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了项目可研、初设、司令图及施工图规范书审查等工作,特申请采购火电技术咨询业务合作商,以补充新能源院现有的技术力量,以便更好的完成火电设计优化咨询服务业务,满足集团新一代煤电和基建“两高一低”建设的要求。
2.1.2招标范围:根据新能源院业务委托的要求,火电基建技术咨询业务协作服务主要工作内容: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重大技术方案和技术路线咨询与优化;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开展优化咨询服务及初步设计文件优化;项目施工图阶段:开展主要辅机设备技术规范书审核、参加司令图评审;开展重大科技项目和专项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并在甲方统一组织协调下,派遣甲方所缺专业技术人员,完成项目部分专业技术协助服务工作(如专题方案评审等)。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或合同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价时终止。
2.1.4服务地点:北京市或招标人指定工作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业务包含电力:火电)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新建或改造设计合同业绩2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火电项目咨询或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07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13 :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