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号机组炉渣处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号机组炉渣处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12095,招标人为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由于煤电机组运行特点,发电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炉渣,为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及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置的要求,需对1-7号机组进行炉渣进行处置,总原则是必须做到“安全、环保、合法、合规”。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供炉渣处置服务,招标人按合同价格向中标人支付处置服务费用。台电1-7号机组产出的炉渣在排放口处由投标人自提并负责运输。预计1-7号机组在合同期内产出的炉渣16万吨,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实际处理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其中干渣结算量以各机组干渣机投产运行产出量开始统计结算,4、6号机组干渣机未改造投运前以湿渣统计结算。台山电厂厂内湿炉渣提供3000吨暂存地。
2.1.3服务期限:预计服务期限6个月(预计2025年至2025年
,具体开始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如合同执行金额提前达到合同金额,则合同自动终止;)。
2.1.4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2.1.5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弃标,如出现上述情况,除扣除弃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外,弃标单位还应赔偿因弃标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除此之外招标人将提报集团将弃标单位列入国家能源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在签订合同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该单位履约保证金并提报集团将弃标单位列入国家能源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并将其预分配的处置数量分配给有能力处置的单位,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须具有火电厂炉渣处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11 :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17
: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