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吊装专业分包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1-259)
项目所在地区:各项目地点
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吊装专业分包资格预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集团公司2023-2024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吊装专业分包资格预审结果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通过主体工程施工吊装专业分包资格预审有效提升了集团风电施工的分包管理水平,达到了资格预审的预期效果。为提高集团公司后续风电项目建设质量,选取信誉好、技术能力强的主体工程施工吊装专业分包单位,现拟开展集团公司2025-2026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吊装专业分包资格预审。
2.2招标范围:资格预审结果适用于集团公司2025-2026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吊装专业分包项目,包含陆上风电塔筒、风电机组整体吊(安)装等相关工作。
2.3本次招标标段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吊装专业分包资格预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申请文件格式: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4)申请文件份数: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3款规定;
(5)申请文件密封和标识: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4.1款规定;
(6)申请文件递交: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4.2款规定;
(7)申请文件内容: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8)非联合体或代理:不是联合体或代理形式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需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含特殊设备起重吊装),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体系认证:申请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关材料;
(4)类似项目业绩:申请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不少于10项风机吊(安)装的合同业绩,单机容量不低于4MW,单项合同不少于5台。
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可适当隐藏合同甲方全名),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5)吊装设备:申请人需提供自有800吨及以上履带起重机(或1800吨及以上汽车起重机或风电动臂塔),总数量不少于3台的相关证明,证明材料如下:
1.履带起重机和风电动臂塔(风电专用塔式起重机)需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出厂合格证,履带式起重机需明确最大额定起重重量,需提供购车发票或保险单等同等效力能够证明自有设备的文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2.汽车起重机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确最大额定起重重量,需提供购车发票或保险单等同等效力能够证明自有设备的文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6)技术力量:申请人需提供自有且不少于30名吊装技术人员操作证、社保记录等相关证明(或同等效力文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7)企业资信: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行政处罚: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9)利害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联合体或代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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