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置业有限公司贵州办公楼项目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1-23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置业有限公司贵州办公楼项目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华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能置业有限公司。华能置业有限公司贵州办公楼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华能置业有限公司贵州办公楼项目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
1.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研究中心B座写字楼。
1.4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工程范围为贵州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研究中心B座写字楼2号楼地上部分共七个楼层(3层、13-18层),及其相关配套区域,合计建筑面积9039.35平方米,现状为毛坯验收交付。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建筑结构(含加固)、建筑电气、建筑给排水、建筑暖通、建筑消防、建筑智能化等(不含燃气)。
1.5 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观山湖区。项目建筑类别为公共建筑,建筑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建筑结构的类别为一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耐火等级为防火设计建筑分类为一类,其耐火等级为一级。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六个月。
1.6 招标范围:华能置业有限公司贵州办公楼项目即贵州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研究中心B座写字楼2号楼地上部分涉及七个楼层(3层,13-18层)空间范围及其相关配套区域内设计施工图所涵盖的全部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拆除工程:现有建筑与设计不符的砌筑物、原有机电管线及设备等拆除(有些设备需保护性拆除),放置建设单位指定地点(位置)。
建筑结构工程:部分墙体(构筑物)砌筑(室内外)、结构加固、骨架结构安装、需要的垫层找平层及抹灰、有防水要求的功能空间防水等与装修有关的所有基层施工。各层空调机房、强弱电间等房间的防火门,防火卷帘。
装修工程:装修设计区域范围内的办公室、会议室、生产用房、各类机房、档案室、多功能厅、走廊、厨房餐厅、公共卫生间等建筑空间的装饰装修(墙顶地),包含并不限于:轻龙骨钢隔墙,部分区域的玻璃隔断,木门及门套,防火门、窗帘,前台、吧台,消防(疏散)楼梯前室的装修,相关楼层电梯厅装修改造;室内外标识标牌安装,固定家具柜。
机电工程:包括电气工程电缆电线、桥架敷设,楼层配电箱、各类灯具、强电开关插座、系统试运行;通风空调工程的通风空调管道安装、通风空调相关设备安装、通风口安装,系统调试;给排水工程管道、卫生器具(洁具设备)安装;消防系统的管线敷设,设备安装、末端装置安装及系统联动调试;建筑智能化系统线路敷设,设备安装、末端点位布设及所有系统调试等。
包括上述所有工程涉及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1)完成过1个已竣工的施工合同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施工或改造项目;
(2)或完成过1个已竣工的施工合同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施工或改造项目;
(3)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包含项目名称,委托范围或合同服务范围,合同金额、施工合同建筑规模面积和工程价款、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等能证明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关键内容)。②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包含项目名称、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等能证明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关键页);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业绩截图,截图至少应体现项目名称、项目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④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
(4)以上条件(1)、(2)业绩满足其一即符合要求。
3.2.3项目经理: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申请人一致,须提供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如各申请人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请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提示:请各申请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2.4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
09时00分至2024年
17时00分止获取方式: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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