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化学化工产品-2025年液碱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4
(招标编号:CHDTDZ052/17-QT-175)
一、 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化学化工产品-2025年液碱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广电大道1号。
2.2项目规模:4×300MW+2×6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供货时间12个月,供货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预估采购工业液碱2000吨;根据招标方现场需要进行分批供货,依据合同单价,按实际送货数量进行付款结算。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化学化工产品-2025年液碱采购(CHDTDZ052/17-QT-17501):采购液碱2000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化学化工产品-2025年液碱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必须应具有化学药品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碱(氢氧化钠)。
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碱(氢氧化钠)。
10.投标人自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3项纯碱或液碱等生产用碱同类供货业绩(以签约时间为准)。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2-14 到2025-02-21
。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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