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壹城物业案法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5-02-0-00329
1.采购条件
本项目:2025年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壹城物业案法律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因物业费纠纷,南京壹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京实业公司支付126250元物业费。该案将于2025年开庭。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拟采购律所为本案提供诉讼代理服务。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1 |
XC20250249B00001 |
F0101011 |
F0101011 |
1 |
1 |
2025-02-28 |
2025-03-31 |
2025-03-31 |
2025-03-31 |
2025-03-31 |
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 (7)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无效或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3.2 专项条件:
2.1资质要求:供应商拟委派到本项目的律师不少于1人,且须具有连续3年以上执业经验(须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执业开始时间在2022年之前)。 2.2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2021年
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司法文书判决时间为准),至少1个合同纠纷案件的业绩(须提供诉讼服务合同或司法判决文书,合同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具体服务内容的关键页。司法判决文书应包含能体现具体服务内容的关键页),同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2.3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2025年01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0元。(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询比采购资格。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4时00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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