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司)饶平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脱硫销售石膏道路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分公司,建设资
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3RPYS-F001
2.2 项目名称:(环境公司)饶平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脱硫销售石
膏道路运输服务
2.3 建设地点:广东省饶平县柘林镇下岱埔地段大唐潮州电厂
2.4 建设规模:3200MW
2.5 计划工期:2025 年4 月1 日至2026 年3 月31 日
2.6 招标范围: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饶平项目分公司位于粤东
地区,承担大唐国际潮州电厂2*630+2*1000MW 发电机组脱硫特许经营业务。脱
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年产石膏约19 万吨。本次招标为大唐
国际潮州发电公司厂区内的脱硫石膏转运工作(包括石膏装车、运输途中配合交
通部门检查,以及听从目的地厂家卸料工作安排等)、石膏库房及厂内石膏运输
道路的清洁工作。每月的石膏发往不同的目的地,每月目的地供应量各有不
同,投标方应根据项目部的指示,按事先指定的线路运输至目的地。预估量为
190000 吨,按实际生产需求量进行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需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a)同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水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
(b)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被委托方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双方运输协议文件;
(c)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被委
托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双方运输协议文件。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内(2020 年3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 1 项汽车运输或水路运输的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
证明本次招标服务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
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
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无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02 月18 日
至2025 年03 月04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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