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风电西藏昌都风电主机生产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东方风电西藏昌都风电主机生产基地项目已由西
藏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投资备案〔2025〕1 号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东方电气(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方电气(昌都)新能源有限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公开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
标代理机构是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经开区A 坝区A01-32 号地块。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1630.57㎡,合约32.45 亩,
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0047.98㎡(本次新建建筑面积5820㎡),规划计
容总建筑面积19386.53㎡。新建主机厂房、仓库、门卫室及消防水
池及泵房等单体及配套辅助设施。主机厂房建筑参数144*36m,建筑
面积5184㎡。厂房设置250/50t 龙门吊、125/50t 龙门吊、75/15t
龙门吊各一台,吊高为12m,最大轨距31m。厂房高度约19m。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3 月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至2025 年8 月15 日,总计153 日历天。其中2025 年6 月30 日具备
基本生产条件(包括厂房完成封闭、厂房地坪完成硬化、园区主要物
流道路完成施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
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主机厂房、仓库、门卫室、
消防水池及泵房、办公室集装箱板房、成品门卫等单体及堆场、道
路、围墙、绿化配套辅助设施等内容。
2.4.1 东方风电西藏昌都主机生产基地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具体
为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办公室集装箱
板房、成品岗亭供货及安装。
2.4.2 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验、试验对
材料、特殊试验,所产生的所有质量检测、检验、试验费用由投标
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按中标价包干执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不调整此部分价格。
2.4.3 项目涉及到的工程保险费(建安一切险、工伤保险、第三
者责任险等),所有保险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按
中标价包干执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调整此部分价格。
2.4.4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承包人负责完成消防验收、防雷
检测、竣工验收备案、沉降观测、城市档案馆移交档案、生产移交
(含培训工作)等工作,相关手续办理、协调等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
在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另行开列清单项目计费。
2.4.5 市政接入、接驳:
2.4.5.1 临水:施工给水、排水接入(红线至接驳点的距离约
200m),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采购、开户及手续办理等费用由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总价中,此部分不另行增加
工程量清单项目。
2.4.5.2 临电:施工临电接入(红线至接驳点的距离约160m),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采购、开户、临时转永久及手续办理等费
用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总价中,此部分不另行
增加工程量清单项目。
2.4.5.3 道路:市政道路临时接驳(红线至接驳点的距离约4m),
包括但不限于开口、市政障碍清理、施工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踏
勘现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另行开列清单项目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
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条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2 业绩要求:
☑ 近5 年(2020 年01 月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所提供的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完)工类证
明,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3.3.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近5 年(2020 年01 月0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类似
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所提供的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完)工类证明,竣(完)工类证
明中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在投标阶段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职务,须提供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格式
自拟)。
3.3.4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
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
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2 月18 日至2025 年2 月24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
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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