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分公司)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化学水处理系统增容扩建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化学水处理系统增容扩
建改造EPC 总承包工程已由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以
(大唐辽电生[2024]6 号文件)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大唐国
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3LNHLDRD-S002
2.2 项目名称: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化学水处理系统增容
扩建改造EPC 总承包工程
2.3 建设地点: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建设规模:700MW
2.5 计划工期:2025 年4 月15 日至2025 年12 月26 日,工期为256 日历天。
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2.6 招标范围: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化学水处理系统
增容扩建项目EPC 总承包工程的勘察、设计,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备品
备件、专用工具的采购及供货,建筑施工、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的全过
程实施及管理和对应本项目的科技成果产出,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
造价全面负责,直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达到交付标准。永久土地征用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查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第三方金属检验项目由招标人负责。
本期化学水处理系统增容扩建工程,规划按照2×69t/h 一次规划,分期实
施的原则,本期安装一套 69t/h 化学水处理系统(全膜法工艺),土建、电气供电
设备等本期一次建成,预留一套 69t/h 化学水处理系统的接口及基础,具备适时
扩建 69t/h 化学水处理系统的条件。其工作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勘察、设计、
施工图文件编制及审查、完成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施工手续的办
理;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采购、监造、催交、运
输、仓储;建筑施工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二层框架结构,轴线尺寸52.0m×
16.0m,建筑面积1805㎡主体厂房(最终以设计为准)、主体厂房及室外水箱水池
桩基、设备基础、水池、附属设施等建筑结构部分的施工工作;安装施工完成工
艺、热机、电气、热控、给排水、暖通、消防等部分的设备设施的安装工作;系
统单体调试、整体试运行服务;试验和验收完成施工材料、地基基础、混凝土结
构、钢结构、砌体结构等检测验收工作;完成环境影响、安全、职业病危害、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的评价文件编制、报批申请及备案验收工作;完成消防、防
雷等验收工作。整体工程必须遵循环保设施、安全设施、职业健康防护设施“三
同时”的原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须具有近5 年(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
(1)1 个框架结构建筑物建筑施工已竣工业绩;
(2)1 个300MW 及以上火力发电厂主要系统(汽轮机及附属系统;或锅炉
及附属系统;或化学水处理系统;或脱硫脱硝系统)设备安装施工已竣工业绩。
注:1 个合同内容中同时包括上述(1)和(2)两项业绩内容要求的,视为
满足业绩要求。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本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任其它工程
项目经理。
3.2.4 人员业绩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近5 年(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
日)
(1)1 个框架结构建筑物建筑施工已竣工业绩;
(2)1 个300MW 及以上火力发电厂主要系统(汽轮机及附属系统;或锅炉
及附属系统;或化学水处理系统;或脱硫脱硝系统)设备安装施工已竣工业绩。
注:上述(1)、(2)满足一项即满足要求。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
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
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
提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
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
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2 月25
日至2025 年03 月07 日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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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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