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宝能源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汽车起重机租赁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雁宝能源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汽车起重机租赁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1631,招标人为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设备维修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国能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电铲、卡车、工程机械等采、运、排设备及破、储、装等系统设施的检修提供吊装服务,确保满足设备检修需求。本次需要租赁汽车起重机 2 辆(台)并配备专职的操作人员和驾驶人员,预计使用设备如下:
序号 |
机械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预估量 |
控制价(元/台班) |
备注 |
1 |
汽车起重机 |
最大起重重量 150 吨 |
1 |
80台班 |
12050 |
含人工 |
3 |
汽车起重机 |
最大起重重量 25 吨 |
1 |
30台班 |
1200 |
含人工 |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满足采购要求的设备,并提供合法齐全的设备运营证件及相关手续。按招标人相关规定或要求,进行检修设备、抢修破碎、货物装卸以及需要高空作业的其他工作。
租赁期限:2025年至2028年
,共计36个月。
项目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宝日希勒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汽车起重机(吊车)及人员的租赁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或单份合同服务期不少于12个月。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和至少一张与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发票扫描件须包含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开具时间须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供的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汽车起重机(吊车)及人员租赁服务项目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至少提供 2 人(含项目负责人)有效的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7】设备要求:招标范围所需设备须全部为投标人自有设备,提供设备的购置发票或购买合同或设备的产权证明。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28 :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06
: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