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司山西新能源五寨、盂县、柳林、永济、400MW分布式发电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山西新能源五寨、盂县、柳林、永济、400MW分布式发电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1643,招标人为国能山西新能源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山西新能源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国能山西新能源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新能源项目(国能忻州五寨100MW风力发电项目、盂县上社镇100MW光伏发电项目、柳林县留誉镇100MW农光+储能发电项目、永济市22MW分布式光伏项目(含充电桩)、国能山西新能源4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能源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和各专项造价咨询服务,并出具咨询成果文件。
2.1.2 招标范围:
2.1.2.1 国能忻州五寨100MW风力发电项目计价成本控制、计价依据测定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服务,并出具咨询成果文件,包含清单法预算(或控制价、标底)定额法预算(或控制价、标底)、清标报告(或投标报价分析)、工程结算、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但不限于
(1)协助审核设计变更及签证等,提出技术经济咨询意见或建议,并核定费用;
(2)协助审核施工过程中的索赔和反索赔事件;
(3)按照工程进度做好施工图、工程签证或洽商单的工程量核算工作、进度款审核,为EPC或施工承包合同结算审核打好基础;
(4)编制项目的执行概算和投资结算;
(5)审核EPC或施工承包商报送的结算报告;
(6)根据施工图、工程签证或洽商单,按照合同或补充合同约定计算工程量、核定费用;变更费用按照合同或补充合同约定的条款计算增减费用(过程咨询中完成);
(7)对所编制的技术经济材料真实性、合理性及公允性负责,对技术经济材料的数据有义务和EPC或施工承包商进行解释和核对;
(8)编制正式的EPC或施工承包合同结算审核文件;
(9)配合审计工作,对所编制的技术经济文件负责;
(10)出具各阶段咨询成果文件。
2.1.2.2盂县上社镇100MW光伏发电项目计价成本控制、计价依据测定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服务,并出具咨询成果文件,包含清单法预算(或控制价、标底)定额法预算(或控制价、标底)、清标报告(或投标报价分析)、工程结算、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但不限于
(1)协助审核设计变更及签证等,提出技术经济咨询意见或建议,并核定费用;
(2)协助审核施工过程中的索赔和反索赔事件;
(3)按照工程进度做好施工图、工程签证或洽商单的工程量核算工作、进度款审核,为EPC或施工承包合同结算审核打好基础;
(4)编制项目的执行概算和投资结算;
(5)审核EPC或施工承包商报送的结算报告;
(6)根据施工图、工程签证或洽商单,按照合同或补充合同约定计算工程量、核定费用;变更费用按照合同或补充合同约定的条款计算增减费用(过程咨询中完成);
(7)对所编制的技术经济材料真实性、合理性及公允性负责,对技术经济材料的数据有义务和EPC或施工承包商进行解释和核对;
(8)编制正式的EPC或施工承包合同结算审核文件;
(9)配合审计工作,对所编制的技术经济文件负责;
(10)出具各阶段咨询成果文件。
2.1.2.3柳林县留誉镇100MW农光+储能发电项目计价成本控制、计价依据测定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服务,并出具咨询成果文件,包含清单法预算(或控制价、标底)定额法预算(或控制价、标底)、清标报告(或投标报价分析)、工程结算、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但不限于
(1)协助审核设计变更及签证等,提出技术经济咨询意见或建议,并核定费用;
(2)协助审核施工过程中的索赔和反索赔事件;
(3)按照工程进度做好施工图、工程签证或洽商单的工程量核算工作、进度款审核,为EPC或施工承包合同结算审核打好基础;
(4)编制项目的执行概算和投资结算;
(5)审核EPC或施工承包商报送的结算报告;
(6)根据施工图、工程签证或洽商单,按照合同或补充合同约定计算工程量、核定费用;变更费用按照合同或补充合同约定的条款计算增减费用(过程咨询中完成);
(7)对所编制的技术经济材料真实性、合理性及公允性负责,对技术经济材料的数据有义务和EPC或施工承包商进行解释和核对;
(8)编制正式的EPC或施工承包合同结算审核文件;
(9)配合审计工作,对所编制的技术经济文件负责;
(10)出具各阶段咨询成果文件。
2.1.2.4永济市22MW分布式光伏项目(含充电桩)计价成本控制、计价依据测定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服务,并出具咨询成果文件,包含清单法预算(或控制价、标底)定额法预算(或控制价、标底)、清标报告(或投标报价分析)、工程结算、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但不限于
(1)协助审核设计变更及签证等,提出技术经济咨询意见或建议,并核定费用;
(2)协助审核施工过程中的索赔和反索赔事件;
(3)按照工程进度做好施工图、工程签证或洽商单的工程量核算工作、进度款审核,为EPC或施工承包合同结算审核打好基础;
(4)编制项目的执行概算和投资结算;
(5)审核EPC或施工承包商报送的结算报告;
(6)根据施工图、工程签证或洽商单,按照合同或补充合同约定计算工程量、核定费用;变更费用按照合同或补充合同约定的条款计算增减费用(过程咨询中完成);
(7)对所编制的技术经济材料真实性、合理性及公允性负责,对技术经济材料的数据有义务和EPC或施工承包商进行解释和核对;
(8)编制正式的EPC或施工承包合同结算审核文件;
(9)配合审计工作,对所编制的技术经济文件负责;
(10)出具各阶段咨询成果文件。
2.1.2.5国能山西新能源4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价成本控制、计价依据测定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服务,并出具咨询成果文件,包含清单法预算(或控制价、标底)定额法预算(或控制价、标底)、清标报告(或投标报价分析)、工程结算、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但不限于
(1)协助审核设计变更及签证等,提出技术经济咨询意见或建议,并核定费用;
(2)协助审核施工过程中的索赔和反索赔事件;
(3)按照工程进度做好施工图、工程签证或洽商单的工程量核算工作、进度款审核,为EPC或施工承包合同结算审核打好基础;
(4)编制项目的执行概算和投资结算;
(5)审核EPC或施工承包商报送的结算报告;
(6)根据施工图、工程签证或洽商单,按照合同或补充合同约定计算工程量、核定费用;变更费用按照合同或补充合同约定的条款计算增减费用(过程咨询中完成);
(7)对所编制的技术经济材料真实性、合理性及公允性负责,对技术经济材料的数据有义务和EPC或施工承包商进行解释和核对;
(8)编制正式的EPC或施工承包合同结算审核文件;
(9)配合审计工作,对所编制的技术经济文件负责;
(10)出具各阶段咨询成果文件。
2.2 其他:
(1)项目工程完成主体施工后3个月内,出具项目工程结算书。
(2)对于单项工程的预算或工程量编制核对工作,在收到资料后应及时完成,最迟不得超过14天内完成;对于甲委、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签证等项目的预算,在收到资料后1天内确认其是否属于可调项目。对于不易确认其是否属于可调范围的项目,应加强沟通,沟通后仍未明确的项目,分阶段汇总后提交,由项目单位牵头组织EPC或施工承包商、监理等相关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咨询单位负责编写会议纪要并办理会签、予以确认。
(3)为保证工程量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咨询单位须在国能山西新能源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或工程现场完成施工图工程量计算和核对工作。
(4)对于工程量、甲委、签证、设计变更等,做到按时间次序进行统计,做好动态分析和调整。
(5)国能山西新能源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山西太原市免费提供3-4名咨询人员办公工位。咨询单位按照发包人需求派驻人员,咨询人员按照发包人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现场。
(6)根据现场工作量情况派驻现场、合理调配人员要求。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如确需调换派驻人员须经国能山西新能源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同意;为保证咨询工作按合同约定完成,国能山西新能源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咨询工作量,要求随时增派人员进场工作。
(7)参与项目合同谈判。
(8)服务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餐费等全部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2.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能忻州五寨100MW风力发电项目300天、盂县上社镇100MW光伏发电项目120天、柳林县留誉镇100MW农光+储能发电项目300天、永济市22MW分布式光伏项目(含充电桩)300天、国能山西新能源4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80天。
2.1.4 质量要求:按照造价咨询技术服务的服务要求、咨询成果,执行造价咨询技术服务范围内的质量保证、控制和监督工作内容,保障服务期限与进度计划实现,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2.1.5服务地点:山西省境内各新能源项目所在地。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或储能)造价咨询技术服务的合同业绩2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或土木建筑工程)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或储能)造价咨询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01 :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06
: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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