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2025-03-07
资格预审公告(Z)ZSGG20250307026号
根据项目进度,深圳市华润三九银湖科创中心项目-1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标段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
项目规模:项目开发建设用地面积6165平方米,用地功能为M0,规划容积率5.7,规划容积35110平方米,其中,产业研发用房31240平方米,产业配套用房2100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1770平方米;预计建设两层地下室约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预估共计约46000平方米。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CGFA2025021800085001001
项目名称:深圳市华润三九银湖科创中心项目-1期
标段名称:深圳市华润三九银湖科创中心项目-1期-施工总承包
招标内容和范围:1.临时及前期工程;2.土方、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3.结构及粗装修;4.机电工程(含消防);5.弱电智能化工程;6.小市政工程;7.人防工程;8.地下室停车场地坪工程、交通标识及交通划线工程;9.变配电安装工程10.红线外市政工程费。具体以招标文件发布为准。
交货期/工期:具体以招标文件发布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标准 |
---|---|
企业资格 | 1、企业资格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B本。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④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本工程工作量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 2、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已签署/已完工的合同金额 1亿元以上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纳税资质证明(境外单位除外)。 4、安全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非华润置地D级供方;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报名人主动如实向华润置地通报是否与华润置地员工存在亲属关系,是否有华润置地离职员工担任重要岗位。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超过7个。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2025年03月12日
(二)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免费下载。(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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