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0
(招标编号:CHDTDZ024/18-TL-002)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相关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大宗物资石灰石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铜官镇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厂内,距离长沙市区40km。
2.2 项目规模:2×6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需提供石灰石矿年产量不少于10万吨的证明。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除提供上述与之合作的生产企业证件复印件和年产量证明外,还需提供采矿单位的授权经销许可(授权方和被授权方不得重复参与)。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必要时需提供原件;
9.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 1 项同类指标的石灰石10000吨以上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合同封面、能反映供货物资主要参数及供货数量页面、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必要时根据要求提供合同原件以印证业绩,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生产厂商同时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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