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2
(招标编号:CHDTDZ049/17-QT-038)
一、 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3号机组延寿安全性评估检测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三电街1号
2.2 项目规模:600MW等级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4月1日-6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资质;
2)电力工程调试单位能力证书(甲级)。
9.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火电机组延寿评估案例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独立承担并完成机组延寿安全性评估检测服务,且已申报成功业绩,需提供清晰的合同见证资料和甲方单位盖章的证明性材料扫描件(能证明机组延寿批复材料原件扫描件)。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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