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第十五批施工、设备项目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20%资本金、80%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两家子镇化工园区建设规模: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其中新能源建设规模 80万千瓦,新建制氢、储氢及一套 18万吨级合成氨装置新能源部分装机 80万千瓦,其中风电 70万千瓦、光伏 10万千瓦:40万千瓦(风电 30万千瓦,光伏 10万千瓦)为自发自用,另外 40万千瓦风电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配套建设 40MW/80MWh储能装置,新建一座 220kV汇集升压站;风电:安装单机容量 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 110米及以上,叶轮直径 190米及以上;光伏:安装 N型 560Wp双玻双面组件,采用平斜单轴支架和组串式逆变器制氢合成氨部分:项目建设 50套 200Nm3/h的 PEM制氢设备,36套 1000Nm3/h碱液制氢设备,建设 20000Nm3/h的空分装置、建设一套年产 18万吨合成氨装置、储氢、储能装置及相关公辅设施,设计年制氢量 3.2万吨、合成氨 18万吨
项目整体进度:服务计划开始时间 2024 年 8月,计划结束时间 2025 年 12 月(具体以工程施工进度为准)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1 |
DNYZC-2025-03-01-1071-01 |
标段 01: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北斗时空安全隔离装置采购 |
采购 6台北斗时空安全隔离装置;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的供货、运输、装车、卸车、配合安装、调试、培训、配合验收等。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现场。交货期:2025年 5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1000 |
2 |
DNYZC-2025-03-01-1071-02 |
标段 02: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1)本项目执行概算对比分析。核对项目实际投资与批复概算的差异,明确超支或结余原因,出具投资分析报告。(2)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1.确定图纸工程量和价格:按照合同约定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核定合同范围内的图纸工程量,并协调解决与施工单位争议问题。针对现场制定风电道路抛石挤淤施工方案,核定实际工程量,并提供核定方案、计算过程和相应测量报告;2.确定合同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签证、索赔等工程量和价格: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合同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工程量和价格确定,并协调解决与施工单位的争议问题;3.审核和确定各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并协调解决与施工单位存在的争议问题;4.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配合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
合同签订后至出具成果文件且配合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结束 |
1000 |
3 |
DNYZC-2025-03-01-1071-03 |
标段 03: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合成氨部分视频监控系统采购 |
负责提供 1套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及运输、装车、安装指导、调试、培训等。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现场。时间:合同签订后 40日,具体到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须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
1000 |
4 |
DNYZC-2025-03-01-1071-04 |
【大安 13P】标段 11: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场站技并网检查及试验技术服务 |
投标方负责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南区风电、北区风电、北区光伏涉网试验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包括电能质量检测试验、有功功率 AGC、无功电压 AVC调解能力检测试验、一次调频能力及惯量检测试验、SVG性能检测试验),所出具的检测试验报告均须通过电网公司审核。(费用包含报告评审费及评审会期间所发生的专家费、会议费等一切费用)。 |
自合同签定至 2025年 12月 30日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 01: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北斗时空安全隔离装置采购 |
2.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设备厂家或授权代理商。(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有效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3)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在《关于转发北斗授时安全隔离防护装置联合测试结果的通报》(国反恐办发【2024】29号文)确定测试通过企业名单内。(4)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应通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检测技术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检测,并提供相应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产品型号要与国反恐办发【2024】29号文附表的样品型号一致。(5)投标人近 5年内应具有至少 2项发电企业的北斗时空安全隔离装置供货业绩,投标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至少提供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标段 02: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1.基本资格要求(7)投标人近 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近 5年内具有完成至少 2个工程造价咨询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至少 5年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整负责过 2个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提供合同或任职证明等)并为本单位聘用职工(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标段 03: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合成氨部分视频监控系统采购 |
2.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视频监控系统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2)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4)投标人所投标的视频监控系统品牌在近 5年内具有至少 2项供货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大安 13P】标段 11: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场站技并网检查及试验技术服务 |
1.基本资格要求(7)投标人近 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近 5年内应具有至少 2项新能源场站的并网性能检测合同业绩(合同中应包含电能质量测试、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无功补偿装置并网(SVG)性能测试、一次调频能力测试、惯量响应能力测试)。(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签字盖章页和合同内容的关键页)。(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 03月 30日 22时 00分至 2025年 04月 05日 00时 00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
,下午
~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信息服务费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信息服务费详见《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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