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司)大唐宝清20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公司)大唐宝清200MW 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已由 黑龙江省
发改委 以 黑发改新能源【2025】22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双鸭山热电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8:2。招标人为大唐
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
标。本项目招标人为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待大唐(宝清)新能源有限公司成
立组织机构后,采购人变更为大唐(宝清)新能源有限公司。待签订合同时,若大
唐(宝清)新能源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已成立,由该大唐(宝清)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
标单位签订合同;若未成立大唐(宝清)新能源有限公司组织机构,暂由大唐双鸭
山热电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待大唐(宝清)新能源有限公司组织机构成
立后,由中标单位与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大唐(宝清)新能源有限公司三方
签订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将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唐(宝清)新能源有
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4LJSYS-F001
2.2 项目名称:(黑龙江公司)大唐宝清200MW 风电项目勘察设计
2.3 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宝清县。
2.4 建设规模:200MW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025 年5 月10 日至2027 年6 月30 日(以合同实
际签订为准)
2.6 招标范围:大唐宝清200MW 风电项目,包含:200MW 风电,初步设计阶
段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技术服务工作等。包
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的选型及微观选址复核、地质勘察(含出具地址勘察报
告)、根据风电场区域划分测绘地形图(变电站、风机位、道路部分1:500,其
他1:2000)、风机基础(含地基处理)、吊装平台、风机变压器(含基础)、
集电线路、道路、综合楼及附属用房、升压站(新建1 座220kV 升压站,升压站
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集中监控、区域运维”方式设计;备用电源、接地工
程等工程设计,送出工程、对侧间隔改造设计(含基础资料收集)及涉及工程的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规划)、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
招标文件范本编制)、分标段概算、设备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规范书)等编
制,配合发包人评标、优化设计等相关工作,本工程质量标准全面执行国家和行
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有关规范、标准,满足《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
目设计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配合完成工程过程中的各项审查、检查、验
收、质量调查工作等,工程设计总结,竣工验收等,配合完成工程各阶段质量监
督检查(设总及专业人员必须到场)。项目送出工程距离约30 公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综
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近5 年(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2 个(100MW)及以上已完成的风电场勘察设计阶段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
3.2.3 人员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
及以上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
3.2.4 人员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近5
年内至少1 个(100MW)及以上已完成的风电场勘察设计阶段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设计总工程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勘察设计阶段业绩:不包含预可研、可研业绩和分包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
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
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质检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
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4 月1 日至2025 年04 月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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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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