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LNG临时气化设施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3
华能广东公司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LNG临时气化设施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4-3-29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LNG临时气化设施租赁服务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清远)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华能广东公司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LNG临时气化设施租赁服务。
2.1.2 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区
2.1.3项目简况: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位于广东省清远高新区,一期工程建设2台6F级(120MW级)燃气分布式能源机组,二期扩建2×460MW级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预留1×460MW级项目建设场地。本工程厂址在高新区内银英(银盏—英德)公路旁,占地面积约128亩。共两套(2×120MW)F级改进型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由上海电气集团生产,每套机组包括一台干式低 NOX燃气轮机,一台燃机发电机,一台蒸汽轮机,一台汽轮机发电机,一台无补燃二压无再热余热锅炉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工程投产计划:2025年第一台机组及公用系统投产;2025年
第二台机组投产。本项目为华能广东公司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LNG临时气化设施租赁、运营服务。
2.1.4项目服务期:自设备材料开始进场安装起3个月,拟从2025年起至2025年
止(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 LNG临时气化设施租赁
(1)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租赁LNG临时气化设施及安装调试的技术方案。
(2)按照招标人确认的技术方案,完成总平面布置图、全场P&ID (工艺仪表流程)图、管道布置图,满足临时气化设施安装的基本技术要求。
(3)根据设计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提供该项目的设备、材料,包括以下设备及全部安装材料(管 道、管材、阀门、仪表、电缆等)
(4)将设备、材料从所在场地运输(含装卸)至本项目现场,并在本项目使用结束后撤离现场。
(5)选择安装调试单位,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完成现场吊装、设备安装、管道连接、电气安装、无损检测、试压吹扫、设备校验、设备拆除等工作,对工程质量负责。
2.2.2 LNG临时气化设施运营
(1)安排合格的操作、维护人员进行生产值班,持证上岗,完成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为运营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现场仪器、工具。
(2)负责本项目的运行操作、维护,包括LNG接卸、增压、气化等设备操作,落实24小时现场值班,进行设备、设施巡检和日常维护、场地清洁等工作。
(3)制定现场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按照正式气源站的运营要求记录生产运行数据,完成生产报表。
(4)按照招标人用气需求合理安排和调整LNG临时气化设施设备运行工况,发挥设备性能。
(5)对LNG临时气化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完好性进行预防性检查和故障判断,出现问题时及时处置或采取应急措施。
(6)LNG临时气化设施运营期间,投标人按照正式气源站的安全标准运行管理,保障作业过程的安全。
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00
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LNG气化站租赁或运维合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同无效业绩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5本项目部分工作内容允许分包。分包内容仅限于以下内容:LNG临时气化设施安装。
接受分包的单位资质及等级要求相应如下:
LNG临时气化设施安装,要求分包单位或被委托人须持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分包内容及分包单位需经招标人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
违反上述规定未经招标人书面审核同意,或超范围分包,或接受分包的单位资质及其等级要求不满足上述要求者,视同违法分包。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列入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根据违背诚信原则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起至2025年0
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招标文件费:每标段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0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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