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4
(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38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华电昆仑喀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叶尔羌河流域梯级联合运行调度研究专题报告编制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昆仑喀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规模:根据《叶尔羌河流域规划报告》,干流河段水电规划梯级电站14座,水利枢纽工程2座,规划总装机容量3564MW,设计年发电量137.7亿kWh,其中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錾高水电站、恰木萨水电站水电站已建成,米斯克尼水电站、桑皮勒水电站正在开展可研工作,其他项目尚未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主要支流中塔什库尔干河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齐热哈塔尔水电站已建成,两河口水电站在建,巴格泽子水电站正开展前期工作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招标工作内容
2.4 招标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水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满足下列业绩要求之一:
(1)至少 1 项流域规划或流域水电规划服务的合同业绩;
(2)至少 1 项流域联合调度或流域防洪联合调度服务的合同业绩;
(3)至少 1 项两座及以上水电站的电力基地规划服务的合同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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